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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長沙通報第二批移送公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雨花區皮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現場,工作人員正在封存該批危廢。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現場對其設施設備進行查封扣押,現場制作瞭調查詢問筆錄、勘驗筆錄、勘查示意圖,並拍照取證。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現場制作瞭調查詢問筆錄、勘驗筆錄、勘查示意圖,並拍照取證。




(雨花區皮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現場,工作人員正在封存該批危廢。)

(長沙縣永吉化工有限公司執法現場,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涉嫌利用滲坑偷排廢水。)

(經現場查看,長沙縣弘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無廢水處理設施,其磷化清洗廢水未經任何處理,通過管道直接排入已停運的廢水收集池內。)

(長沙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工作人員對長沙縣劉某電鍍作坊兩個點位的廢水進行采樣。圖片均為資料圖,由長沙市環保局提供。)

星辰在線3月22日訊(星辰全媒體記者梁文婷)今年以來,長沙市市環保系統組織開展瞭為期3個月的環境保護 春雷行動 ,全面加大瞭環境執法力度,進一步強化瞭公安和環保聯動執法機制,利用新環保法及其配套手段嚴厲查處瞭一批重點領域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有力震懾瞭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今日,長沙市環保局將第二批典型案件辦結情況通報如下。

雨花區皮某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案

2017年1月13日晚8時左右,雨花區環保局接群眾舉報:一輛牌照為湘JXXX45金杯貨車運載1噸左右的廢油漆渣、廢棄油漆桶傾倒在雨花區跳馬鎮白竹村泉塘組一山坡上(屬湖南省綠心保護區),被當地村民發現並攔截。

雨花區環保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

在案發現場,執法人員立即鎖定非法傾倒現場,將危險廢物迅速轉移封存。同時聯合當地派出所幹警將當事人皮某、駕駛員趙某進行控制並帶至雨花區環保局接受調查。

當晚,當事人皮某聲稱其主要從事貨物運輸經營活動,偶然接到此次運輸危廢的業務,但對危廢的來源及相關的人員情況並不清楚,意圖通過隱瞞事實,對涉案經過描述避重就輕來逃避法律責任。

辦案人員從當事人非法傾倒危廢時使用的車輛入手,鎖定車主信息,通過與車主溝通獲得重要情報:該車系車主侄兒趙某使用,趙某用該車在長沙縣黃興鎮泉塘靜電機安裝村一衛浴用品加工廠從事運輸活動。

獲取該情報後,辦案人員兵分多路,分別對長沙縣黃興鎮泉塘村衛浴用品廠房東、案件舉報人、周邊群眾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詢問。

同時對當事人皮某先後兩次進行全面的調查詢問,查明涉案廢油漆渣、廢棄油漆桶等物品系當事人皮某從長沙縣黃興鎮泉塘村衛浴用品廠(無證無照)運輸至雨花區跳馬鎮白竹村泉塘組一山坡上進行傾倒的。

2017年1月20日,雨花區公安分局對當事人皮某運輸及傾倒危廢物品的行為下達瞭《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行政拘留5日。

長沙縣永吉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廢水案

2017年2月27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長沙永吉化工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於2013年租賃長沙縣黃花鎮華湘村許傢場組村民彭某傢土地建設廠房,從事磷化劑生產。

現場發現該公司無廢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未經任何處理排入廠房後自建存儲池中,並且生產廠房內西南角墻角有一滲坑,墻體外有滲漏廢水流出跡象。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現場對其設施設備進行查封扣押,現場制作瞭調查詢問筆錄、勘驗筆錄、勘查示意圖,並拍照取證。

經長沙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該廢水采樣檢測,結果顯示廢水PH值

依據《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該公司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之規定。

2017年3月1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將該案移送長沙縣公安局,目前該案件正在立案偵查和補充證據中。

長沙縣弘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偷排廢水案

2017年2月9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湖南弘海精密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

經查,該公司於2016年4月租賃湖南長沙果福車業有限公司25號棟廠房從事銀行ATM機的機櫃、機箱生產,該公司生產項目安裝有磷化清洗生產線等生產設備,於2016年7月份正式投入生產。

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現場制作瞭調查詢問筆錄、勘驗筆錄、勘查示意圖,並拍照取證。

長沙縣環保監測站工作人員對該公司外排的磷化清洗廢水進行現場采樣,並將樣品送至長沙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進行檢測。檢測報告顯示,廢水中檢出含有重金屬鎳,濃度為38mg/L,超過《污水綜合排汽車美容放標準》GB8978-1996中總鎳排放標準的37倍。

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

2017年2月23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將該案移送長沙縣公安局,目前該案件正在立案偵查和補充證據中。靜電抽油煙機

長沙縣劉某電鍍作坊偷排廢水案

2017年3月2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黃花鎮華湘村油鋪組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劉某電鍍作坊無廢水處理設施,其車間生產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入廠房前一側化糞池中,然後通過管道排入周邊溝渠。

據瞭解,劉某(當事人)於2016年5月租賃長沙縣黃花鎮華湘村油鋪組村民曹革某傢廠房從事石棉瓦鐵釘鍍鋅加工生產,同時租賃村民曹志某(位於曹革某出租房屋隔壁)一間房屋從事機械軸鍍鉻加工生產。

執法人員現場制作瞭調查詢問筆錄、勘驗筆錄、勘查示意圖,並拍照取證,進一步鎖定證據。

檢測結果顯示:電鍍作坊排入化糞池入口廢水總鉻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關標準9.466倍;電鍍作坊總排口排入周邊農田溝渠的廢水總鋅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相關標準近13倍。

依據《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2017年3月14日,長沙縣行政執法局將該案移送長沙縣公安局。

經公安部門調查核實,2017年3月15日,當事人劉某被長沙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立案偵查和補充證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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